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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请问我能否自行申报扣除?不想让单位来按月扣除!
时间:2018-12-23 19:46 【我要纠错】

  疑问

  2019年实施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请问我能否自行申报扣除?不想让单位来按月扣除!

  答复

  1.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 当然,你也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提醒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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