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政事业单位中,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的区别是什么?
【答】
一、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介绍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但实际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二、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区别
由上可知,应缴预算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而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有预算外资金范围,要按财政部规定办理。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应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关于应缴预算款,不用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
来源:中国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