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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
时间:2019-11-05 09:21 【我要纠错】

10月3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收收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情况。

前三季度减税降费“成绩单”出炉

据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近日,今年第三季度申报“大征期”结束,税务总局及时完成了前三季度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新增减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7035亿元(其中,去年5月1日调整增值税税率翘尾减税1184亿元,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5851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827亿元,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新增减税4426亿元。

“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较为明显。”蔡自力介绍,前三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12658亿元,增长0.3%,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2.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各行业门类税负水平,同比均实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比如,制造业新增减税4738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31.36%,行业税负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新增减税3258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21.56%,行业税负同比下降3.27个百分点。又如,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共新增减税1179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7.8%,这两个行业税负同比分别下降0.63和0.35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促发展、激活力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蔡自力介绍,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在狠抓政策落实的同时,对政策实施效应进行了初步分析,结果显示,减税降费对稳定经济发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减税降费落地生根,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了逆周期调节作用,更直接更有效地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92.2%的纳税人认为减税降费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

——研发投入快速增加,激发了科技创新活力。近年来,我国多次优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使得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创新。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45%的制造业纳税人将减税降费红利用于增加研发投入。税务部门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9.3%,增幅较2018年全年提高3.4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深享红利,增强了向好发展基础。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9644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64%,受益最大。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受益对象大多是民营经济,前三季度,民营经济享受该政策新增减税1619亿元,占比为88.61%。前三季度,全国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7%,快于整体增幅1.6个百分点,购进机器设备投资同比增长8.9%,快于整体增幅2.8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拉动了社会消费增长。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和5.3个百分点。

——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助力了社会就业稳定。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办理过涉税事项的有776.7万户,月均新增86.3万户。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了创业的意愿,提高了市场主体活跃度,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此外,出口企业受益明显,经营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前三季度,出口企业累计享受减税2742亿元,同时受出口退税率两次提高的利好,出口企业增加出口退(免)税409亿元。

税务行政许可等事项办理程序再简化

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对仅保留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从今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压缩办理时间。对部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在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比如,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3个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简并申请文书。对于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审批表或核准表,而是将有关内容并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实现“一表集成”。

——减少报送材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取消了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资产负债表等5项申请材料报送;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报送情况说明,只需在申请表中简要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简化送达流程。对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向申请人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且申请人无异议的,只需申请人在文书末尾签名或盖章、注明收到日期即可,不需另行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同时,为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帮助非居民纳税人更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减轻纳税负担,税务总局还于近日修订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享受待遇更加便利,报表更加精简,责任更加明晰。比如,《办法》大幅简化了非居民纳税人需填写的报表,不仅数量由原来的10张压缩为1张,而且填报的内容进一步简化,只需填报纳税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作出声明即可。再如,《办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实行“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纳税人认为符合享受协定待遇的条件,无论是自行申报还是扣缴申报,除填报有关报表外,不需报送其他资料,一律改为留存备查。

积极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税收信用体系

“实施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是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付树林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着力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税收信用体系,取得明显成效。

——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方面。自2018年8月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启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19年9月,全国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63万户;通过严查“假企业”,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835万份,涉及税额1558亿元;通过严打“假出口”,挽回税款损失162亿元,初步遏制了虚开骗税猖獗势头,有力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

——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方面。自2014年10月起公布“黑名单”案件以来,截至今年9月,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公布30645件,其中仅今年前三季度公布的案件数量达14003件。税务部门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全部纳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并依法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

——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方面。从2015年启动至2019年9月,税务部门已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39.3万户次,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就推送19.27万户次。共有2.46万户次“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管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相关职务;2.5万户次“黑名单”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3万多户次“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获取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有效震慑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

——落实信用修复制度方面。自2016年4月建立税收信用修复机制以来,截至今年9月,累计有1650户涉及偷逃税款的“黑名单”当事人,在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公告栏中撤出,体现了信用监管对诚信纳税的引导作用。

在主题教育中推动便民服务举措落实落地

付树林介绍,在今年6-8月开展的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税务总局聚焦纳税人和缴费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分两批推出2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等,从申报缴款、便捷办税、发票使用、跨部门合作等方面,优化服务体验,切实提升了服务质效。

从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来看,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由去年的第46位上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其中纳税指标排名在前两年提升的基础上,今年再度提升9位,实现“三连升”。世界银行认为,纳税指标排名提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中国出台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是中国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持续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2019年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来看,全国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4.42分,比2018年同口径得分提高1.44分,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超九成的企业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服务、最多跑一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表等指标得分全面提升,说明各地税务机关围绕便民办税解难题,在主题教育中找差距、抓落实、促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得到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认可。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与第一批主题教育相比,税务部门参与的单位多、数量大,与纳税人、缴费人联系更直接、更紧密。”付树林表示,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近日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前期出台的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努力实现办税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短”、办税渠道更“广”、办税方式更“优”,持续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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