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颁发机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
国家政策支持——《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4〕27号
各相关人员: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国际化视野,立足本土,围绕管理会计理论、应用与实务等领域的前沿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打造管理会计“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已成为国内在管理会计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基地,2016年中标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库的开发与构建”专项课题并负责案例管理工作。为了培养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会计高级人才,推动管理会计职业化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管理会计师的立项得到了行业资深专家认可和支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各高等院校财经类相关专业在校生的不同需求,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推出 “高级管理会计师”岗位能力认证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具备较高国际视野和丰富实践能力的中国管理会计带头人。
【证书背景】
以《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4)统领,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2016)为具体指导,财政部于2016年12月颁布了以八个管理会计应用领域(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运营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管理会计报告、管理会计信息化)为基础的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同时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中有关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中提供实例示范的要求,总结、推广我国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加快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会计司于2016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16〕4号),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开展案例征集活动在中央和各地方企事业单位中采集了500余个示范案例。
高级管理会计师履行其工作职责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由核算向理财、管理和决策转变,从而为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也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进而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立于1998年,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建院以来,学院秉承总理题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和审计高级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中短期培训和远程教育为支柱的教育培训体系。学院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注重实践型、启发型教学。目前,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作用。
【项目优势】
专业标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财务专业人才培养权威机构,财务领域多年人才培养能力和经验,专业的国家级财务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品牌唯一——管理会计师CNMA项目是财经领域认可的国家级岗位证书。
实战演练——培训课程知识体系全面、完善、综合性强,注重操作性和企业实际需要、注重能力训练与培养。
精英荟萃——搭建资源共享平台,缔结高端人脉。学员可参加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的中国管理会计暨CFO高峰论坛。
人才战略——考试通过可直接进入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人才数据库,案例考试试卷进入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库。
【适合对象】
大、中企业财务中层管理人员或小企业财务中高层管理人员;
政府机关、高校和事业单位财务主管;
大型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等相关单位中、高层管理者。
【报名资格】
高级管理会计师报名资格:(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可获得直接报名资格)
获得管理会计师(中级)岗位能力证书1年及以上;
获得省部级会计(或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
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
持有国内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国外职业团体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
1、通过培训及测评合格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高级管理会计师》岗位证书;
2、培训期间所修学时计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分银行,该学分可用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抵免和学费减免(详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
3、 取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高级管理会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学员可推荐进入CIMA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专项通道,通过学习及认证获得“CGMA管理会计文凭(Dip. MA)”并可进一步进阶成为会员,在全球范围得到认可与推崇。
4、 所获证书进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证书管理库,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官网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真伪。
5、 高级管理会计师
6、 考试通过可直接进入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人才数据库,案例考试试卷进入财政部管理会计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