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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管理会计师项目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时间:2019-11-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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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会计师项目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会计师项目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北国会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数的错登、错加等,原则上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复核成绩合格与否,并以邮件形式回复给学员。符合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五条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北国会项目办邮箱4000630318@nai.edu.cn发送邮件,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条 北国会项目办汇总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发送至考生提交申请的邮箱。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27日起施行。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