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年度报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必须是税务机关纳入实名制管理的,若未纳入实名制管理,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信用承诺书》,并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采集。
这个要填,那个要交,天呐!重要事情反而没做!
不怕,税务局帮您来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3月31日前须提交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接下来这份《操作手册》赶紧来保存!
一、谁要报?
1、税务师事务所。
2、依法取得执业许可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3、经商事登记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政类咨询公司等其他机构。
注意:报送年度报告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必须是税务机关纳入实名制管理的,若未纳入实名制管理,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信用承诺书》,并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采集。
二、怎么报?
(一)电子税务局采集
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信用承诺书》,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网上报送权限,才可在电子税务局自行报送!报送完之后,即可按照如下步骤开始采集年度报告。
《信用承诺书》获取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涉税专业服务-表格下载-信用承诺书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进入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登录”;
3.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向右滑动填充拼图,点击“登录”;
4.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5.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界面,选择“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6.进入填表界面。
(1)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联系电话、税务师人数、律师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请再次核对,查看是否有误;
(2)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所属年度,2019年3月31日前采集的为2018年的年度报告;
(3)“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填写以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本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人数,其中外籍人员数请据实填写;
(4)“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和“其他涉税服务”等服务项目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如实填写“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业务收入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涉及委托人(纳税人)税款的金额,必要时经过计算填写;
(5)表中金额单位为“元”;
(6)点击“查询已有年度报告表”,可查看以前年度报告;
(7)若需要查看说明,可点击“显示填表说明”;
(8)信息填写完后,点击“保存”,会出现如下提示:
(9)若存在输入错误,可进行修改,或选择“清除保存记录”,重新填写。保存完之后,会出现“提交”选项,若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
请注意!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采集
通过办税服务厅报送,需提交《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表格获取途径为:
(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首页,点击“办税服务”;
(2)进入办税服务,选择“涉税专业服务”;
(3)依次点击“表格下载-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
(4)选择“XX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打印此表格,填写完毕,签章完整,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各留存一份。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