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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证书持证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14:00 【我要纠错】

  北国会远【2017】6号

  各岗位能力证书持证人员:

  为保持和提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项目持证人员(简称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实操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服务企事业单位管理升级和创新发展,现决定开展岗位能力项目持证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继续教育管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岗位能力证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管理与日常运营工作。

  2、 继续教育参加人员凡持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证书的学员,自持证第二年起,每年均须按规定参加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继续教育。

  3、 继续教育形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证书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碎片化”,网络直播等各种形式为学员提供快捷的学习渠道。

  4、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持证人员可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国会在线管理会计师岗位能力项目官网:http://cnma.e-nai.cn,选择继续教育栏目进行学习。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国会在线”,登录相关岗位能力证书栏目进行继续教育。

  5、 继续教育学时及收费标准

  (1) 培训时间: 每年4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为继续教育考核期。

  (2) 培训学时: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学院为学员提供不少于100学时的课程,学员可自由选择课程,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

  (3) 收费标准:100元/人/年。详细缴费方式见网络继续教育官网说明。

  6、 继续教育证书持证人员每年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者获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7、 继续教育联系方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岗位能力项目管理办公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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